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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着,或者

     
    L面临着人生的十字路口,正努力去应付所有的混乱。
    然而,人生新的缺失却在不断地折磨L,过去的痕迹也被证实是难以克服的。
    L决定回到儿时曾经嬉戏的海边小镇。
    多年前的那个夏天,L好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
    最吸引L的是与L年纪相仿的他她:沉默、没有表情、敏感的他和暴躁、充满诱惑、直白的她。
    L逐渐了解他她,迷恋、不安、羞怯、幻想、亲密。
    所有发生的事情如此传奇,又带着世故的安逸垣然。困扰了L的余生,也影响了之后的一切……
     
     
    我叫L。我也是她。
     
     

     
     
    我挺喜欢<每当变幻时>里的最后那句台词的,
     
         “虽然我没有实现我当初想要的一切生活,但我没有遗憾。因为我知道,一切都是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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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岁的第一天,我在一个男人的房子里醒来,看到一个我不想要的未来。”
      
      不知道为什么这成为了我在电影里面印象最深的台词。也许是那一刻,这句话仿佛就在讲述一个反复发生的故事,在每一个人身上。
      
     
      生命中的某一刻,也许当幸福唾手可得,但是它不是你想象的样子,于是那么深刻的知道自己的不甘心,于是只能抛下它往前走,连后悔的机会都不能给自己一个。
      
      因为目标,要计划,要决心。
      
      计划是为了达成,决心是为了放弃。
      放弃一切,明知是与理想背道而驰的东西,包括爱情,值得吗?
      如果让我来回答,是值得的,阿妙的回答也一样,既然彼此有既定的路程要走,就不能够回头,如果不去看外面的世界,如果为一时心动甘于在不想要的生活中妥协,那么哪怕是爱情,也总会有缺憾,那幸福,又从何而来?
      
      很多的路,只有我们走过了,才会明白。
      明白那么多遗憾,是注定要承受的代价。
      在时代的浪潮中,一个人要向前走,一个人要固执留守,问如何能够,不分道扬镳?
      
      可我知道他们都不后悔,生活的变幻流离,是要让你知道,有那么多的岔道,你注定无法得到所有,但至少你曾成功地拥有那一段美丽回忆。所以阿妙在岁月中成长了起来。明白了没有像Prada的Gucci。也明白了当知道自己真正喜欢什么的时候,就不要等待出现更好的选择的机会。

      可是这一切,都要当你有了选择的权力,才会生效,不是么?
      
      Miss。是错失,是怀念,如同人生这个悖论,如果你不曾失去,怎么会明白怀念,的痛,与美。
      
      在该要一往无前的时候,我们本不该犹豫,但也是这样的犹豫,让人生不再苍白。
      
     

      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常常脑海中浮现Eason那首白玫瑰的旋律。

      “白如白忙莫名被摧毁/得到的竟已非那位”

      兜兜转转的一圈过后,往往,得到的已经不是我们心中的那位。
      
      Eason是一个活在俗世的男子,一如片中的鱼佬。

      他坚守,深情,仗义,善良,却有着玩世不恭嘻笑怒骂的外表。

      当他在日记封皮贴上“鱼佬32”“阿妙29”的时候,当他用写着“浪漫,可以费心去经营。感动,来自生活的点滴。”的广告纸去包装他要送给阿妙的钱包时,那一种沉醉在幸福中,又仿佛带着孩子气的小心翼翼是这么的打动人。
     
      多少人做过这件事,对着一个说着“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的手机,喃喃自语。
      
      我做过。
      
      所以当Eason对着拨不通号码的手机低低地说着“明晚千禧夜,我在天台等你”的时候,我忽然就想哭了。
      一个不可能被传达的约会,却是对自己的承诺,热闹的世界转了几圈,自己静静地躺在曾经拥抱过的天台上,却不能说什么,也不知道该说给谁听,每次拨到那个号码也许会幻想重新出现那熟悉声音。终究还是失望。
      
      于是想起了刚刚看到Eason新专辑的音乐会,浅声低唱着好久不见时的他,想起他眼里那些入戏的伤,究竟是从何而来?
      
      这一个沉默的爱着的男人。这一个世俗却又贴心的男人。这样一个偷偷藏着你的手链像是信物一般的男人。这样一个会在天台奋不顾身地抱住你又会为你买防水钱包的男人。这样一个可以陪你笑陪你哭任你打任你骂十年以后重新见到却丝毫不责怪你的人间蒸发只是对你嘘寒问暖的男人。这样一个,当最后透过钱包的触感终于察觉对方心中的爱意时却已为人父的男子,那一刻他的神情瞬间凝固,却还是故作轻松说了句不看就不看啦。
      
      他也终于明白了错失的那些岁月无法挽回。明白了两条平行线靠得再近也不会有交点。明白了其实他所要的生活,就是俗世中的平淡温馨。有女儿天真的笑脸和温柔安静的妻子。
      
      就这样,深深浅浅的痛和欢喜在岁月中渐渐淡去,化作一曲如歌岁月。
      

      
      
      说了这么多,其实只是一部非常平凡的港片,主要就是冲着Eason Chan去看的,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并不像很多所说的因为他是本色出演,我觉得就像唱歌一样,并不是凭着一副好嗓子就足够的,他对歌曲的理解和投入,是他为何,能够把歌唱到你的心里去的原因所在。
      常常感觉他是一个可以在感情中在事业中忘掉自己的人,所以他能够把浮夸最后那一个高音飙到几乎岔气,所以他能唱好久不见唱到几乎落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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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恕我冒昧将她移到了这儿,这也是我第一次这么做。为此,我向lyracao小姐或是先生道歉,我猜是位小姐。
     
    还有句话我不得不说。如果你的城市是你的出生地,那你足以改变我对这个垃圾城市的印象。没错。但,我猜不是。
     
    好了,就到这。我想你会谅解,不是么?
     
     

    天赐之福

     
     
         若是生活在别处,或许活不下来。但是在这个没有感情的女人这里,他却茁壮地成长。他有坚强的体质,像他这样的人既然能在垃圾堆里安然活下来,就不会那么轻易地被世界淘汰。他可以连续数日喝稀汤,他喝最稀的牛奶就能度日,消化得了烂菜和腐烂变质的肉。在童年时期,他出过麻疹,害过痢疾,出过水痘,得过霍乱,曾落到六米深的井里,胸部曾遭开水烫过,但他活了下来。虽然这些给他留下伤疤、皴裂和疮痂,使他的一只脚有点畸形,使他走起路莱拖拖沓沓。可是他活着,他像有抵抗力的细菌那样顽强,像只扁虱那样易于满足。他的身体需要营养和衣着,在量的方面甚少。他的灵魂不需要任何东西。受人庇护、关照和抚爱——或者说一个小孩所需要的全部东西——对于童年的他来说,是完全不需要的。更确切地说,他之所以一开始就养成不需要这些东西,其目的是为了生存下去。
     
         他生下来后的哭声——随着这哭声,他把自己带进回忆里——这并不是企求同情和爱的本能哭喊。这是经过良好考虑、几乎可以说是深思熟虑的一声哭喊。新生儿通过这声哭喊,决定自己放弃爱,但是却要生存。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两者犹如水火不能相容,倘若这小孩要求两者兼得,那么他无疑很快就会痛苦地毁灭。当然,这小孩当时满可以选择为他敞开的第二种可能,可以默不作声,可以不经过这条弯路直接选择从生到死的道路,他因此可以给世界和他本人省掉许多不幸。如此简单地离去,只需要最低限度的勇气,而他恰恰没有。他一开始就是个可憎的家伙,他出于纯粹的反抗和纯粹的恶毒而选择了生。
     
         他不像一个成年人那样做出抉择,这是理所当然的。成年人或多或少需要丰富的理智和经验,以便能够在各种选择中做出抉择。但是他的选择具有植物生长的性质,正如一粒扔掉的豆子进行选择,要么发芽,要么仍旧是豆子。
     
     
     

     
     
         人的不幸来源于他不肯安分守己地呆在自己应呆的房间里。
     
     

    偶然之书

     
         决定引用一段话做开场。
     
         每见一本好书,我就觉得很安然,不是幸福,也不是快乐,都没有那个强度,只是安心。
         觉得自己可以不负一段时光和脑力了。
         书之外,继续过我必然而简陋的生活,整理帐目。去银行。开票。税务。口角,冲突,愤懑,焦头烂额。生活泥沙俱下,能收拾的不过是局部,洗的发亮的地板,整齐的柜子,干净的饭食,素洁的衣饰,脉络精美的一本书。以及这些洁净源头带来的清净肠胃和大脑。
     
     

     
     
    附:近期购书 A计划
     
     
    夏先生的故事
    作者:(德)聚斯金德 
    星级:星星星星星星
     
         看了《香水》,发现聚斯金德的某些观点和自己有很大的共鸣,我是说变态与偏见方面。
         怪人夏先生的怪诞生活和言行,轻松畅快读完的书我一定看。前提是作者要保证。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都已经过去好多年,好几十年。那时候,我还是个喜欢爬树的孩子。”
        “我吃在树上,写在树上,睡在树上,在树上学英语单词,也学拉丁语的不规则动词。树上很安静,没有人来打搅我。” 
        “我的目光不仅可以越过自己的家院,还可以越过别人的,甚至越过那座湖泊和湖泊后边的平原,一直延伸到远处的山峦。当傍晚夕阳西下,站在地上的人早已看不见那沉入山后的一轮残阳时,我却还能在自己的树顶上欣赏它的余辉,那种感觉简直就像是在空中飞翔。”
     
         有时候,喜欢上一本书很简单。
     

     
    我在另一个世界等你
    作者:(美)泽文
    星级:星星
     
         抱歉,不认识。对作者不保证,暂评一星。
         引子:到了最后。尾声:初生。——每看到这样的目录我就难抑地想去读。我三俗。
         主人公十六岁的少女因车祸身亡,却由此渡生到一个名叫另界的地方,开始了与人间自然生长顺序相反的倒着长。这样十年之后她将再次返回人间。
         我喜欢情节荒诞的故事故事拉一裤子。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作者:(美)尼芬格
    星级:星星星星
       
         相遇那年,她六岁,他三十六岁;结婚那年,她二十三岁,他三十一岁;离别后再度重逢时,她八十二岁,他四十三岁。
         不可思议的爱情,不可思议的小说。
         刚才说了,我喜欢情节荒诞的故事。
     

     
    失恋排行榜
    作者:(英)霍恩比
    星级:星星星星星星
     
         我原来不认识尼克·霍恩比,直到知道了他的《男孩·男人》就是电影版的《单亲插班生》,对他好感大增。
         他的作品都被气势磅礴成电影,可以说是题材好、故事好、情节好,但最好的还是小说本身。
     
         一本男人之书,关于三十而立以后的男女关系,关于社会对男人的期待与男人的迷失,关于男人如何从被废中康复,关于男人时时刻刻的噩梦,关于男人的不安全感、恐惧与忧伤,关于男人的狭隘眼光(比如沉溺于排行榜或收藏),关于男人的厌世和偏执狂……在老友飘零四方或结婚生子之后,被遗弃的近中年的男人也只剩下这些了。
        我145分。我是男人。我共鸣。我举双手。我双手一起GIVE ME FIVE!
       (注:180分以上为女性。分数越接近0分就越男性化,睪丸素的分泌也越多。大安30分。)
     
         一个又一个的傻笑留在你本来就很傻的脸上。
        

     
    神谕之夜
    作者:(美)奥斯特
    星级:星星星星星星星星
     
         他有一张完美度近似汤姆·克鲁斯的脸。他像上帝雕琢他的脸一样雕琢他的小说。
         名作《纽约三部曲》没能像吸引全世界那样吸引我,就如同我不能被汤姆·克鲁斯的脸所吸引一样。
         可我喜欢用这样的方式来见面招呼。
        “还在看<神谕之夜>。真迷人。”
     

     
    秦村往事
    作者:安昌河
    星级:星星星星
     
         爱城,土镇,秦村。
         拿苦难和人性来叙事的书我从谈不上爱看。
         可中国乡村就是有某种魔力把我吸引过去。除了纯朴,还有神秘。
     

     
    檀香刑
    作者:莫言
    星级:星星星星星星星星
     
         曾经有个同事问我,你怎么能看莫言的书?
         恩恩怨怨,生生死死。
         这两个重叠词用来形容莫言的小说实在是恰当。
         还有两个词可以放在一起,毛骨悚然,和,柔情万种。
     

     
    刀锋(译文名著文库)
    作者:(英)毛姆
    星级:星星星星星星星星星星
     
        因为有毛姆的《刀锋》,所以列出的全部书籍星级均降一星,已示尊敬,并特此放在最后一位。
        换句话说,压轴。
     

     
    OK,Gogogo!
     
     

    Nothing Else Matters...Happy Birthday to LP

     
     So close no matter how far
     Couldn't be much more from the heart
     
     
     Never cared for what they say
     Never cared for what they do
     Never cared for what they know

     I never cared for what they say
     I never cared for what they do
     I never cared for what they know

     And I know
     
     
     
     今年生日我送自己一句话:
     
         “我若是胆子再壮一点儿,就会掉头走掉,可我没有那份勇气,或者我要把它留着,等遇到真正艰难处境时再用。”
     
     

     
     
     我再说两句。
     
     谢谢你们的生日快乐。
     
     还有。
     
     生日快乐。
     
     

    Say fuck the world!

     
        Fuck 'em all
        Fuck you, fuck me, fuck us
        Fuck Tom fuck Mary fuck Gus
        Fuck Daris, fuck the west coast
        Fuck your mom, fuck your mom's mamma
        And fuck everybody
        I'm like, FUCK YOU ALL!!!!
     
     
         布劳尔博士现在奋斗的目标是:必须允许职员休短期的厌烦假。
         人必须拥有这样的权利,即如果感到厌烦,就可以远离自己的企业一天或者好几天,无论这种厌烦的对象是企业,还是某个同事,还是自己,还是随便什么东西,无需事先告假,无需说明理由。休厌烦假应有助于我们恢复正常状态,不必立刻逃走。
         因为我们的国家没有也永远不会有厌烦假,所以我立刻逃走。
     
         我观察着那些人,他们或舒适之极,或懒惰有加,或过于悲伤。
         我觉得自己是自由人,终于成为了自由人。我在内心里无需与任何人任何事做出了断,我就从这一点看出我是自由的。
         我认为显而易见的是我骗自己骗得多么出色,几乎察觉不到。
         确实存在着我必须与其做出了断的人,那就是我自己。
     
         我透过荨麻布窗帘的中缝向外面的阳台望去,许多鸟落在扶手栏杆最上面的横木上,屁股冲向阳台门。它们叽叽喳喳叫着,高声叫骂了一阵,然后各自挤出漂亮的白色稀屎洒在阳台地上,呼啦一下便飞走了。
         随即我也向往做一只鸟,能像它们那样将拉屎和一走了之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估计这种遐想就是我为何现在就得上厕所的原因。
     
     
         If I only could I'd set the world on fire
         Say fuck the world
         FUCK THE WORLD!!!
     

    A, Heal the world?

     
     
     
        狗狗狗!
     
        奴隶奴隶奴隶!
     
        人!认!忍!
     
     
        
     
     
        O, Fuck the world!
     
     
     
     
        我爱失眠!
     

    冥想中国家

     
    我是个逃避的人。
    因为父母基因就是这样遗传下来,我选择不了。
    你完全可以说让我去改变性格,我就当你放屁。
     
    今天的小聚会更让我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多么自闭的人。
    虽然我也和你们一样说说笑笑,可我从没有感觉到快乐。
     
    我逃避所有可以逃避的事情,避免一切不可以逃避的事情。
     
     
    我讨厌社交,我讨厌说话,我讨厌解释,我讨厌麻烦。 
    我讨厌钱。
     
     
     
    我爱失眠。
     

    早安

     
    5点08分醒。
    5点19分起床。
    5点27分出门。
    5点28分,我见到了早晨。
     
    这一次与上一次相隔整整6年。
    路上没有车,有老人与狗,有新鲜空气还有清洁工,就是一个年龄相仿的人都没有。
     
    徒步到老四5点43分。
    买完饭原路走回家,6点整进门。
     
     
     
    早安,我爱失眠。
     
     

    4岁以上,亲子共读;8岁以上,自主阅读

     
        我时常害怕某一天或某一个夜里,整个世界会在我的脚底消失,连脚踩的地都会消失,当我醒来时。所有的一切都不见了。

        有时候我一大早醒来,眼睛却不敢张开。我一个人孤孤单单,这世界上什么也没有,我感觉自己的呼吸,在这个大气层中,我是唯一一个会呼吸的东西,我憋住气感觉自己的心跳:咚、咚、咚,就像鼓声……
     
     
         
     

     
     
        达利B的生活充满了疑问:他是谁?他应该住在哪里?他应该吃什么?最困扰他的问题是:他的脚为什么那么大?当可怕的洁西D出现在树林时,达利B马上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但他还是不知道自己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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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菲住院、兔爷爷和兔奶奶、母牛哞哞哞、史纳菲、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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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相信爷爷一定有办法把旧东西变成新的东西……
     
     
       
     

     
     
     
    简简单单,多好啊。
    如果我也有爷爷。他会给我变一条毯子,又舒服,又保暖,还可以把噩梦统统赶跑。
     
    因为。
    爷爷一定有办法。
     
    哭泣
     

    遗憾 —— 被翻译扼杀,我决定,查字典读英文本,如果找的到。

     
     
    这是一个关于“书店”,或者也可以说是关于“书”的,近乎悲情的小说。 
    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用其智慧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关于“书店”,或者也可以说是关于“书”的,近乎悲情的故事。
     
     
    一个女人在其丈夫去世八年后,突然决定在小镇上开一家书店。
    故事由此开始,随着情节的发展,也许每一个爱书的人都能在其中重温一遍自己的梦想。即使在现实中,这个梦想往往不能实现。
     
     
     
    我就是想开一家书店,可是那个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
     
     
     
         
     
     
     
    “我就是想开一家书店!”
     
                         我,就是想开一家书店。
     
     

    潸然泪下

     
    什么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这个媚俗问题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会让我们语塞,总会有人去一直思索。
    空间的距离,时间的交错,内心的隔阂,距离仿佛是事物存在的必然结果。
     
    今天无意点开这首I don't  want to say goodbye。我原先怎么不知道它是断背山里的插曲呢。
    喜欢这样的旋律,喜欢这样的情感,喜欢这样的离别还有这样的重逢。
     
    可惜它们只是一颗颗豆芽似的音符.... 
     
     
     
    All I want to do is love with you.
    On a place where the sun always shone.
     
     
    All I want to do is love with you...
     
     

    小白兔想快乐地、有趣地不再活下去

     
    在人的心底里有一个不可抗拒的黑夜。每天晚上,女人们和男人们都沉沉酣睡。他们沉浸在黑夜中,就仿佛黑夜是一种回忆。
    每个人都跟随着黑咕隆咚的夜的碎屑。
     
     
    绝望的从前生活在角落里。所有爱恋中的人生活在角落里。所有阅读书本的人生活在角落里。找死的兔子生活在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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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执狂——写在几周前


    我觉得那些个梦想都不会成为现实的。
    于是,它们,没有了意义。
     
     
        梦想。
        这大概是存在于我们之间最为世俗、最为普通的神秘力量。
        欲拒还迎欲说还休。
     
        它们。
        如同灵魂般无法捕捉又如影随形。
     
        这些。
        用尽全力却始终摆脱不掉。
        刹那间又可以舍弃一切离它们远去。
     
     
        它们个性独立又可被随意亲近。
        它们可以被共享却不能被交换。

        或许正如他们所说,这其中的情感太过复杂,最贴切的表达就是沉默。
     
     
     

    以上就是我对我偏执情绪的全部表达。
     

    积压

     
    无休止的失眠。
     
    硕大的雨点。
     
    恐惧感。
     
    一夜之间。
     
    拒绝对任何人说话。
     
    哭。
     
     
     
     
    请,让我离开。
     
     

    梦魇 解析

     
    我曾经梦见一声尖叫,我也曾梦到死去的人,梦里我叫他,就像小时候叫他一样。
    最近一个荒谬的梦是趴在地上被行人踩来踩去,我早就不再为解一个梦而查阅书籍了,我只是为突如其来的一阵腰痛勾起回忆。
    好了,我不想再进一步思考了。
     
    把其余时间全部都交给永无出口的迷宫和没有尽头的楼梯。
    这太可怕,可也比无休止的失眠强。
     

    一次清夜扪心,一次大汗冲淋。

     

    目录

    结局 / 1
    今天是我的生日 / 21
    旅途 / 23
    今天是我的生日 / 26
    到达 / 29


    我遇见的第一个人 / 36
    今天是我的生日 / 41
    今天是我的生日 / 49
    第一课 / 51
    星期天,下午三点钟 / 55
    今天是我的生日 / 57


    我遇见的第二个人 / 62
    今天是我的生日 / 83
    第二课 / 98
    星期一,上午七点三十分 / 104


    我遇见的第三个人 / 106
    今天是我的生日 / 110
    今天是我的生日 / 125
    今天是我的生日 / 138
    第三课 / 142
    星期四,上午十一点钟 / 156


    我遇见的第四个人 / 158
    今天是我的生日 / 163
    今天是我的生日 / 173
    第四课 / 186
    星期五,下午三点十五分 / 191


    我遇见的第五个人 / 194
    今天是我的生日 / 197
    最后一课 / 200

    尾声 /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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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t up or shut the fuck up!!!

     

     

     

    Son of a bitch.

     

    偶然造就一切

     
        无论在自然界里,还是在人类社会中,事物的发展及其趋势呈现出无数的可能性,并非按照一种“更高的目的或计划”,并无一种预设的模式或结果,因而或多或少地回避了对必然性问题的探讨。

        离开必然或必然性来谈偶然或偶然性,恐怕是难以把偶然或偶然性问题讲明白说透彻。而人们在思考偶然问题时之所以搁浅、迷路或失误,就在于他们对必然性问题缺乏清醒的、明晰的和系统的认识。于是,就会附和这样一种较为流行的误识:“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和补充”,“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
     

        最后一句,不安乃是一种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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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雷把网劈断了,昨晚闲来无事又打开电脑里的《越狱》来看,看过多次都始终没有兴趣看完。
    这个片所演的恰恰验证了上面所说。 
     

    傍晚带有倦意的温煦

     
        在夜里我仍然是什么都怕。
     

    大不忍则乱大大谋

     
    吃了一粒药效长达12小时的芬必得,没有见到效果。
    强忍着腹痛做出一个永远不可能兑现的决定,下辈子如果还是女人,我就自杀。

    强烈同意汉芙说的,一本书只读完一遍就放下,那这本书就可以扔了。这便是畅销书的坏处,可我还是多少买过一些国外畅销书,毕竟它们和中国市场的区别甚大。中国的畅销书靠作者博克的点击数和潜规则的程度以及媒体出版社的炒作后,摇身变为众多国民盲目追捧争相购买后收藏和摆设的文物,而国外的畅销书,仅仅只是根据购买并阅读的人多达一定数目后,上榜。

    所以为了避免严重守财奴倾向的我因腹痛导致精神混乱伴随一时冲动而扔掉一些价值不菲的畅销书,昨天从一堆书下面抽出了一本,翻到最无关紧要完全可以辟之不谈的一个情节重新阅读后放回原位。恰因为这几句可有可无的话才使得它侥幸地逃脱了多次清理的魔掌,避免了经历垃圾堆的厄运。
     

    她说:“我很害怕,因为我深深地感到快乐。”
    我说:“为什么”
    她说:“他们只有准备要剥夺你某种东西的时候才会让你快乐。”